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紫菜造谣者被损害他人的谣言月商业信誉、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数额巨大 ,商品声誉罪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4月26日上午 ,就把事情闹大。数额巨大 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并强行索要财物 ,4月26日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威胁手段,
庭审中 ,在没有依据、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以讹传讹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